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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《关于做好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》,加强了对“三品一械”广告的监管。
通知称,要求在全国严审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,强调“三品一械”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,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、证明,不得以介绍健康、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“三品一械”广告。
(曾为大家熟知的某儿童药品广告)
“三品一械”是特殊商品,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据了解,市场监管总局新组建后,正在抓紧制定“三品一械”广告审查有关部门规章。自2019年1月1日起,启用新版“三品一械”广告审查文书、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和审查专用章。